2009年3月31日星期二

偷拍不是一間雜誌社的事 2006年8月29日 02 57

《壹本便利》的阿嬌風波想不到會越鬧越大
又報警、又國際刑警...想點呢?
我從不支持偷拍
所以我不會選擇做娛記
但在這件事上
因為我的工作身份
偶爾有很多人與我談論這件事起來

是香港傳媒一份子
是該集團一份子
我不會偏幫
但也不能完全支持現時坊間所做的對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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偷拍早已是不可接受的行為
但偷拍藝人事件是第一次發生嗎?
很多人都說今次性質有點不同
因為與在更衣室內更衣有關
假如証明是用針筒偷拍
我都相信他們是犯法了
但假如拍的都是用長鏡頭
難道大家之前看Leon與樂基兒在家中的love scene
又有分別嗎?
現在只放一本雜誌上檯
根本就有問題
朋友說:「拍阿嬌的地方是不應該給人看到的。」
「所有偷拍得的,本來就不應給大家看到,難度leon的家我們應該看到,梁榮忠車震又關大家事?」我說。
我只覺得
要對抗就應該大清算
甚麼3周、8周、東周
一起出來接受聲討吧!
死咬著一間雜誌社是不行的
有做過就應該接受批判!
大家同時要記得
藝人=偽人
那一個是真面目大家都未知
只可以講
他們的知名道絕對有賴傳媒
但反轉的是屎是尿
很多人都不知道
因此我極討厭「服侍」d星
好態度的可以合作愉快
扮款的即使我受氣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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